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6-14发表于管理员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 

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19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的指导意见》(吉政办发〔2019〕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三区”)保护利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到2021年末基本完成351.98万亩建设任务,其中水稻生产功能区55.98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82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214万亩,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的现代化生产格局,全州粮食安全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稳定提高,农业生产安全显著增强。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编制实施《延边州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特优区”创建活动。到2022年,围绕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林特产品五大类,力争创建国家级“特优区”2个、省级“特优区”4个、州级“特优区”8个。打造6个国内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增强绿色优质中高端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划定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其中,敦化市完成138.38万亩、延吉市完成10.39万亩、图们市完成8.41万亩、珲春市完成31.84万亩、龙井市完成30.21万亩、和龙市完成35.47万亩、汪清县完成52.27万亩、安图县完成45.01万亩。(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 

    (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并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记载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做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重点保护。严格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控制未利用土地开垦。到2022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相关设施。各县(市)要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切实做好工程后期管护。(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优先将黑土区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严格落实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大力推广水稻秸秆全量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等技术。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落实经营者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确保耕地质量不下降。(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 

    (五)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现有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力争到2022年,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分别达到2.4万亩和48万亩。(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 

    (六)加强资源用途管控。强化耕地、草原、渔业水域、湿地等资源的用途管控,严控滥垦滥占等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各县(市)要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责任部门:州自然资源局、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 

    (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人参种植业结构调整,由伐林栽参向林下参、非林地栽参等多种模式转变。加快“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和原料基地创建工作,推进以人参产业园区为主的人参产业集群式发展。到2022年,全州非林地栽参面积达2000公顷,林下参留存面积达2万公顷,人参留存面积保持在3500公顷以上,“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企业达到15户、品牌原料基地达到30个。积极探索食用菌产业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途径,加快食用菌产业规模化、工厂化、标准化进程,实施品牌化、精品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到2022年,食用菌生产规模达到17亿袋、产值55亿元。积极培育扶持天佛指山松茸、青沟子西洋参、江源镇贝母等新兴特色产业。(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 

    (八)培育农产品品牌。建立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培育、推介延边特色产品,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到2022年,重点培育6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10个以上企业品牌、30个以上产品品牌。(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九)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农产品源头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到2022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总量达到300个,认证农产品产量占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40%,国家级和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达到50%,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99%。(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重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推广秸秆还田、免耕播种、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和先进实用技术。到2022年,全州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 

    (十一)推进数字农业建设。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健全完善“益农信息社”服务职能,普遍建立农村社区网上服务站点。到2022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出1名合格的农村信息员,实现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加快建设“精准、及时、快捷、有效”的气象为农服务现代化体系。到2022年,“三区”智慧农业服务实现全覆盖,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气象局) 

    (十二)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手机信息服务宣传力度,鼓励农户施用农家肥、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合肥。引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到2022年,全州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力争达到9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力争达到32%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 

    (十三)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改造粪污处理设施,集成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到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开展病死畜禽集中处理。(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 

    (十四)加强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积极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各县(市)、回收企业建立废旧地膜储运模式,完善相应的收储运网络体系,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到2022年,全州各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力争达到70%以上,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 

    (十五)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落实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补贴政策,逐步形成稳定的新型农业投入机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机化水平。落实国家玉米、大豆、水稻生产者补贴政策,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加大 “三区”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加大对“三区”的信贷支持。在“三区”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支持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产品。(责任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金融办、州财政局)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三区”保护的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确保“三区”保护目标全面落实。州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三区”保护宣传活动,及时交流、宣传、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和好政策,引导社会公众关注了解“三区”保护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三区”保护体制机制,层层分解保护任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保护责任,推动“三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